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的開發案爭議不斷,從開發選址的圈地爭議、廢水排放污染沿海產業、生態、中部地區民眾的健康風險提高、以及近期搶奪農業灌溉用水的工程,在在都顯示出這個開發案問題重重。
為了要提供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穩定」用水,國科會委由彰化農田水利會(以下簡稱水利會)執行,計畫沿莿仔埤圳埋設總長
沒有長期水源,那要「臨時調撥」到多久?
水利會辯稱「調度農業用水均依法辦理」,但是依什麼法呢?依水利法,第十八條明白規定「農業用水應優先於工業用水」。在此原則下,再依「農業用水調度使用協調作業要點」規定,經濟部於「枯旱或水源水量不足」時,需調用農業用水者必須補償。但重點是經濟部的調度只能是臨時性的調度,若常態性天天調撥,即屬違法調撥。
那麼這個工程算「臨時性」的調撥農業用水嗎?「臨時」的定義是什麼?在當初行政院跨部會協調的會議記錄中記載,在「106年大度堰工程計畫完成前……由彰化水利會同意調度每日6.65萬噸農業用水支應……」,意思是在場官員認為,天天調撥農業用水,調個3-5年(執政黨也許都輪替了),仍然算「臨時」?這個「臨時」的認定是否違法,法院及監察院該去認定。更大的問題是,大度攔河堰因為國光石化不蓋已經停擺,中科四期的長期水源沒了著落,這「臨時性」的調度,是要臨時到何時?經濟部水利署不敢回答,農委會推卸責任,國科會倒是在報告書中透露,就繼續臨時下去啊。
這樣算「依法」?這樣算依法「農業用水應優先於工業用水」?
至於水利會則搬出「彰化農田水利會的組織章程」,舉其中一條「農田水利事業配合政府推行土地、農業、工業政策及農村建設事項」來卸責,來表示農田水利會出賣農業灌溉用水,是「配合政府」;配合政府的誰?哪個單位?農委會負責嗎?
水利會沒提到自身組織的另一條章程規定,是「以節餘灌溉用水移撥其他標的使用」——必須有「節餘」,有剩下的農業灌溉用水,才能移撥他用。但是,農業灌溉用水「有餘」嗎?根據調閱水利會提供的水情資料,近幾年來水利會的配水量不曾達過需求量。莿仔埤圳灌區供四天休六天,同源圳、八堡一圳灌區供3天8小時休6天16小時,八堡二圳灌區供2天16小時休7天8小時,水資源明顯長期不足,農田水利會卻仍辯稱:「以不影響農業用水為原則,於夜間農民不取水時段調度少量水支援中科四期用水。」不看事實只玩數字遊戲的馬式風格!
總供水量是一定的,水圳的水從上游白天放出,要到晚上才匯流到下游,如何夜間取水就不影響?更何況,明明農業用水就已經不足,水利會卻老拿數字誤導民眾及媒體,說什麼中科四期調度的水只佔彰化農田水利會的2.76%——這個數字是怎麼來的?
依中科管理局提供的資料顯示,若中科需水量6.7萬噸,這水量確實只佔水利會水權比例的2%左右,但是,這是以全彰化農田水利會(含彰化、南投兩縣)為分母計算,若單單以莿仔埤圳的配水量計算,六天無水供給時,還要再天天調度六萬多噸走,其影響就是百分之百。若2%的數字可以拿出來宣稱,乾脆以6.65萬噸水量「只佔」全球水量的一點點去辯駁好了!
以目前「供四停六」的莿仔埤圳灌區來說,不管天天要再調走多少,都是沈重的負擔,就像對於負債之人,不管要再借多少,都是負擔。更何況,農委會的研究報告載明:「支援中科四期將會造成農業用水1000萬到3000萬噸不等之缺水量」;這樣還不影響,那怎樣才算影響?
若想把流向大海的溪水搶回來,何不在出海口引水?
水利會及官員面對媒體耍弄假數字,已經到「胡亂來」的地步,水利會甚至宣稱:「集集攔河堰的供水營運佔河川流量的37%,其餘均流入大海,呼籲統籌水資源機關發揮水資源有效利用。中科四期二林基地用水,取自集集攔河堰下游,是把流向大海的溪水搶回來用,絕不會影響農業用水。」
「把63%流向大海的溪水搶回來給工業」(如水利會會長所言),這種完全歪曲事實,一點常識也沒有的話,竟然也可以成為水利會的標語?
基本事實是,自從集集攔河堰興建,從濁水溪上游攔截水源後,便分成北岸聯絡渠道,包含「同源圳」、「八堡一圳」、「八堡二圳」、「莿仔埤圳」等灌溉系統,送水到南投、彰化,南岸聯絡渠道送水到雲林,還有台灣第一條工業專管送水去給六輕。
莿仔埤圳灌溉南彰化六鄉鎮
中科四期調度農業用水計畫的專管起點,位於莿仔埤圳第一制水門(莿仔埤圳的最上游),若從這裡調水,直接衝擊莿仔埤圳所灌溉的溪州、埤頭、竹塘、二林、芳苑、大城等鄉鎮,現在農業用水已不足,到下游甚至無圳水可用,若再從莿仔埤圳灌區取水,無異雪上加霜。
若中科取水計畫在莿仔埤圳的更上游,經由北岸聯絡渠道取水,在集集攔河堰調撥用水總量不變的情況之下,則會造成莿仔埤圳灌區、八堡一圳灌區、八堡二圳灌區皆受到影響,相當於全彰化地區都會受到影響。
集集攔河堰已經造成濁水溪生態浩劫(Morris Ng攝)
以水利會宣稱的,若集集攔河堰供水營運佔河川流量的37%,卻已經造成濁水溪河床沙漠化,河床乾涸、龜裂、生物難以生存,若再攔截更多的水,未來豐枯水期情況會更明顯,河川揚塵也會更加劇,對大氣中懸浮微粒影響、人體健康衝擊、河川及沿岸生態都是嚴重的破壞。
經濟部水利署資料顯示,集集攔河堰設置後,濁水溪水量減少一半以上,從2000年每秒50到
濁水溪河床沙漠化,造成南岸(雲林縣)居民吃飯配沙(朱淑娟攝)
不如大喊:蓋中科、救高鐵!
水利會:「中科四期用水完成後有助減緩地層下陷」,更是無稽之談。實際的情形是,今年
水利會竟然可以將工程會的封井計畫和中科四期用水計畫混在一起牽扯,何不提提工程會主委李鴻源表示,科學園區不該再往中部塞。監察委員李炳南等人也指出,彰化、雲林地區的地面水源不足,不應該再導入像是中科四期、二林精機這樣的高耗水產業,以避免增加抽用地下水,導致地層下陷。
先上車、不補票的蠻橫政府
最後水利會提到的,「中科四期用水管線於近期施工係為避免無法如期完工造成重大損失所做的權宜措施」,應是透露,此工程未經環評、沈砂池預定地的地目也尚未變更,長期水源又狀況不明,國科會及經濟部水利署根本提不出任何替代方案,水利會就強行貿然將工程發包出去了,若「無法如期完工」,將造成水利會及下游承包廠商「重大損失」……;若工程「無法如期完工」,農民不會損失、生態不會損失、彰化平原(台灣的糧倉)不僅不會損失,還得以確保水圳、農業繼續生存。
誰是背後的影舞者?
中科四期爭議發展至今,主管機關國科會默不作聲,推出水利會擔任打手,企圖將此重大開發爭議地方化,一來淡化國科會與農民搶水的形象,二來推卸責任統統歸給屬於民間組織的水利會去承擔,三來更可以將用水計畫與中科四期計畫切割以規避環評。水利會的主管機農委會,認為此計畫為經濟部國科會經費預算,在大選將近,農業議題已經忙得焦頭爛額的情況之下,極力撇清關係。而經濟部水利署口口聲聲宣稱,不能長期調度農業用水,卻對於中科四期的長期用水來源提不出替代方案,至於環保署,也許還在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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